【司法公告】9月18日-9月21日浦东新区泰谷路78号工业房地产项目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9-07 16:18
拍卖公告
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18日10时至2018年9月21日10时在“淘宝网”(www.taobao.com)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:
上海市浦东新区泰谷路78号地下室、一至四层、501至503室、六至十一层工业房地产(房屋类型:工厂;竣工日期:1995年;总层数11层;土地权属性质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使用权取得方式:转让;土地用途:工业、仓储用地;使用期限:至2043-9-30止。)
评估总价:34247万元
起拍价为:23973万元;保证金:2397.3万元;增价幅度:10万元及其倍数。
二、拍卖时间:2018年9月18日10时至2018年9月21日10时止(延时除外)。
三、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,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。拍卖结束后,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,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;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息予以退还。
四、拍卖方式: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。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(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)内无人出价的,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;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(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),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,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,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,拍卖结束,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。
五、咨询、看样: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,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。
六、特别提醒: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,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。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。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。
七、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10月5日16:00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。
八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、成交价金额较大,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,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。
九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交易主体承担的税费(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印花税、交易手续费、权证工本费、企业所得税、房产税、人防费及维修基金等分摊支出和其它相关费用)、成交价款产生的进项税销项税发票费用,均由买受人支付。涉及被执行人历史所欠税费由被执行人承担。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、电、煤、物业管理费、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。
十、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,请于2018年9月1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。
十一、如需线下报名(委托代理竞买人、联合竞买人、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,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)或有其他事宜,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。
十二、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的规定,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、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,现予以公示,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。
拍卖联合辅助机构: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(总负责)、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、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、上海天城拍卖行、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、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、上海捷利拍卖有限公司、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、上海驰翰拍卖有限公司、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、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。
咨询电话:021-63616999肖女士、13761138777刘先生。(辅助机构)
联系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。
举报监督电话:021-26120000*81753
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
2018年8月6日
以上公告内容转自“淘宝网”